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年龄在18(含)至65(含)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资信较好的优质客户可适当放宽。
贷款用途:用于满足购买以商品的形式在市面上交易流通,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支付除最低首付款以外的购买商品住房款项。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所购商品住房的房屋总价、首付比例以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贷款首付:总购房款15%(含)以上,不在区分第一、第二套房。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所需提供资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册。
2.企业、行政事业当我人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相关材料,如:个税APP截图、公积金缴存截图等;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银行流水。
3.不动产权证。
4.首付款凭证。
5.购房合同及过户契税凭证。
6.交易对象身份证、农信社银行卡。
7. 借款申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流水(如果很多3月即可)。
8.其他资产证明,如房产、股份、股金、汽车等相关证明。
(以上资料仅需提供原件到我行扫描即可,不要求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