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商品住房装修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家庭自用商品住宅装修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对象应在各农村信用社经营辖区内有固定工作或所装修住房位于各农村信用社经营服务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额度:个人商品住房装修贷款业务品种限额控制在 200 万元(含)以内,以信用方式办理的最高额度为 50 万元(含)。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短 1 年(含) ,最长不超过 10年。
在贷款期限内按月还本付息。
办理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两本)复印件、户口册、(全部)复印件。
2.企业、行政事业当我人员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银行流水)。
3.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复印件)。
4.提供装修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农信社银行卡复印件。
5.装修合同。
6. 借款申请人近六个月的银行流水(如果很多3月即可)。
7.其他资产证明,如房产、股份、股金、汽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