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对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满一年的企业法人,且年检合格
贷款用途:向法人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并以其未来综合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等作为还款来源的贷款。
贷款额度:根据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结合所属行业、经营规模、发展前景以及生产销售周期、现金流量、融资能力、负债结构、还款来源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可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申请资料:
1.借款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东身份证明。
2.借款人近三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及最近期会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会计报表及最近期会计报表。
3.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文件。(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具体情况参照公司章程)
4.企业经营证明材料。(税票、贸易合同、水电票缴费单等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项目提供)
5.担保资料,包括保证人资格证明材料、财务资料,抵(质)押物权属凭证,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有效证明文件,拥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