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安居贷
贷款用途:满足民族团结示范地区个人建房资金需求,用于建盖(含新建、翻建、大修、自建房装修)以居住为目的房屋,购买村社统建房、有偿受让农村房屋,替换个人因合法合规建房产生的合理债务。
服务对象:民族团结示范区(平远、稼依、阿舍)农户。
贷款额度:信用方式最高30万元,抵押方式办理最高1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