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安居贷

民族团结安居贷

贷款用途:满足民族团结示范地区个人建房资金需求,用于建盖(含新建、翻建、大修、自建房装修)以居住为目的房屋,购买村社统建房、有偿受让农村房屋,替换个人因合法合规建房产生的合理债务。

服务对象:民族团结示范区(平远、稼依、阿舍)农户。

贷款额度:信用方式最高30万元,抵押方式办理最高10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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