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息还款期”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享受免息待遇的非现金类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段。
“分期付款”指持卡人使用贷记卡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在发卡行社提供的分期付款期数范围内,按照与发卡行社约定的还款计划,每月向发卡行社归还当期应还款项,直至商品或服务总价清偿完毕为止的一种交易方式。
“超限费”指当持卡人累计未还交易金额超过发卡行社为其核定的账户信用额度时,按规定应向发卡行社支付的费用。
“滞纳金”指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的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行社支付的费用。
“电子现金账户”指具有快速支付、接触和非接触消费功能的小额支付账户。
“预授权,,指特约商户向发卡行社取得持卡人一定期限内在不超过预授权金额一定比例范围的付款承诺,并在持卡人获取商品或接受服务后向发卡行社进行承兑的业务。
“溢缴款,,指持卡人还款时多缴存的资金或存放在贷记卡账户内的资金。
第二章 申领条件及手续
第七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收入且资信良好的中国公民,均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向发卡行社申请贷记卡主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具有完全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申领附卡。附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行社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主卡持卡人可随时申请注销附卡或停止附卡的使用。
附卡持卡人与主卡持卡人共用同一账户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可在账户信用额度内设定附卡在一个账单周期内的使用限额。主卡持卡人可申请调整、停止或取消附卡的使用(电子现金交易除外);主卡及附卡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及附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申请人首次申请贷记卡时,应按发卡行社的规定,正确、完整、真实地填写申请表且本人亲自签名确认,提交发卡行社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审核申请人的贷记卡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或为申请人提供综合化服务的目的,申请人同意并授权发卡行社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及其他相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其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发卡行社依法对收集、使用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第九条 发卡行社根据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发卡、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及担保的方式、确定领卡方式及种类、核定的账户信用额度等。未通过发卡行社审批的申请资料不予退回。